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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趁青春留倩影, 之二
posted on May 19, 2012 Saturday, 1.36am / how I live 塞進後座, 剛好坐滿友人的凌志五人房車.
「去哪好?」 「隨便.」
於是, 我們沿著 M4 公路漫無目的地開著. 坐前座的朋友拿出 iPod, 故意揀選又難聽又無聊的饒舌歌, 把聲量提高, 把車窗攪下, 每次吸引到鄰車的注意, 一眾人放聲大笑.
有人拿出電話, 指著地圖上一個名叫 Le Montage 的地方, 說 - 「不如到這裏」.
打燈轉線, 十多分鐘, 來到 Le Montage 的湖邊. 走到碼頭, 或坐或站的聊天.
看看時間, 差不多到半夜, 有人指著另一人提議 - 「快到他的生日, 不如到酒吧喝酒慶祝」.
又塞進後座, 開到酒吧, 給生日的朋友買啤酒.
好趁青春留倩影, 莫待年華溜如煙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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燈塔
posted on May 15, 2012 Tuesday, 10.39pm / what I recall 「沒甚麼特別 - 你記得那天你的上班的時候我發短訊問你借你的愛驅嗎?」
「我早就知道了. 你待在小島上三個星期多都沒有問我借單車, 卻無故問我, 不是跟人家騎車去還會幹啥?」
「就是這樣啊!下班以後待在家裏看電影, 她卻忽然跑進來, 問我有沒有興趣一起去看日落. 我隨便挑來一條不適合騎單車的褲子, 拿起外套, 把水瓶塞進背包, 就往外跑.」
「去了哪?」
「去小島中央的燈塔啊, 近近的. 我發覺原來跟女生騎車自己不用很厲害, 只要比對方行便成. 沿途不斷拍照、推車、玩『貓貓草』 ... 到燈塔的時候已經差不多日落, 她又如常不斷拍全景照. 晚上回到家你便遞來次星期的更表, 發現我和她次兩天一放假, 便發短訊給她問她要不要一起到市中心逛逛.」
「原來是這樣. 我忘了, 那是哪天?」
「十一月十五日.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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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ookah
posted on May 12, 2012 Saturday, 7.24pm / what I recall 她用小鉗把鋁箔上熱得發紅的炭移了一移, 水煙又忽然生氣勃勃起來.
她拿起吸管深深地吸了一口, 閉上眼睛, 頭稍稍往後傾, 然後緩緩地向天花吐出那濃濃卻又輕輕的煙.
她把吸管遞給坐在隔鄰的友人, 然後伸手到裝滿糖餅的碟子上, 挑選沾有最多芝麻的一塊送裏嘴裏. 一不小心讓芝麻黏到嘴角, 先是故作失儀地到手遮掩著嘴, 然後拿起桌上的臉紙擦乾淨.
不知道是她水煙抽多了, 還是甜點吃多了, 她好像總是有無限的精力, 活潑無比.
可是任她精神如何充沛、任她觀察如何細微, 她還是不知道桌子的另一端, 有一對眼睛隔著煙圈細細地凝望著她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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動力
posted on May 10, 2012 Thursday, 2.42pm / how I live 手上要做的事情, 其實都不難.
做新聞而已 - 擬好問題, 打電話訪問人家, 把資料整理好, 寫成文章, 完成. 有問題, 可以問講師, 也可以問 Alternative Media Group 的上司.
到 Gloria Jean`s 上班而已 - 勤加練習, 記熟要做的工序, 快而準地給顧客賣東西, 完成. 有問題, 可以問上司.
欠的, 只是一個動力 - 一個每天早上促使自己起床的動力.
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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澳元四仙
posted on May 2, 2012 Wednesday, 10.22pm / what I think 在學校的內聯網找來一份「自由撰稿人」的工作.
美其名「自由撰稿人」, 其實上就是代筆兼植入式廣告 - 接頭人要我寫一篇塔斯曼尼亞 roadtrip 的文章, 其中一個要求是必須有「二手車」一詞, 因為該文章由一間二手車公司贊助. 完成後, 文章會在一個叫「When in OZ」的網站刊登, 作者欄則會填上「Laura」 - 那個博客的「作者」.
字數 500 字, 稿酬 AUD 20 - 每字值澳元四仙.
好友華安寫到「文字, 都不值錢. 寫中文的, 更賤. 無論套用在澳洲與香港亦適用.」
文字真的不值錢嗎?又好像不是 - 新聞報導, 南澳政府旅遊局被揭發邀請名人在 Twitter 發表推廣 Kangaroo Island 的微博, 條件是微博讀起來不可以像廣告, 每條微博有酬金 AUD 750.
著名歌手 Shannon Noll 的微博總共有 20 字, 他筆下每個字價值 AUD 37.5, 而畢峰筆下的每個字價值 AUD 0.04.
無他的, 大家都是藉文字賣廣告, 為自己的米飯班主服務. 套用黃子華的說法 - 「搵食啫, 犯法呀?」
一語道破, 戇鳩反智的事世上到處都有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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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趁青春留倩影
posted on May 1, 2012 Tuesday, 10.21pm / what I recall 青春, 就是在兩輪上風馳電掣, 而面無半點懼色. 天地為我而造, 未來由我而創.
她說, 想看夜景.
我們跳上車, 發動引擎, 向布里斯班市附近一個山頭進發.
經過一盞又一盞的路燈, 飛過一個又一個的交匯處, 路上的汽車並不多. 車上唱機在播放謝安琪的《忘命之途》, 她懶洋洋地脫去涼鞋把腳放到儀表板上, 我則隨著歌曲節拍敲打方向盤.
打燈右轉, 轉到了上山的道路. 那道路只有雙線行車, 沒有路燈, 彎彎曲曲的, 就像《頭文字D》現實版. 開著大燈, 偶爾看清楚前方沒有對頭車後, 我試試《頭文字D》的轉彎方式, 但又隨即乖乖地再靠著左邊駛 - 我不是太擅長這種男人的玩意.
她笑道 - 你這個膽小鬼, 但請不要再試. 我向她伸舌頭.
駛過一個路旁沒有樹的地方, 她忽然「嘩」一聲的叫出來. 我知道, 我們離目的地不遠了.
我繼續開車, 前方一個路牌寫著「道路終止」 - 路牌後方, 燈火燦爛的布里斯班漸漸映入眼簾.
就好像《奇幻逆緣》裏的畢彼特, 一步步邁向年輕, 漸漸地擁有一切.
還好, 我可以說我們曾經把臂同遊過.
好趁青春留倩影, 莫待年華溜如煙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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